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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商学院合同管理办法 (修订) 》等 5 项制度的通知

来源:发展规划处 发布时间:2021/04/07 22:50:11 浏览人数:

闽商院文〔202111

 

于印发《福建商学院合同管理办法 (修订) 》等 5 项制度的通知

 

单位:

福建商学院合同管理办法 (修订) 》、《福建商学院国有 资产出租管理办法》  《福建商学院采购及招标管理实施办法 (修) 》 、  《福建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 目管理办法 (暂 ) 》及《福建商学院产业学院管理办法 (修订) 》 已经党委 会、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建商学院  2021 4 7  


 

 

福建商学院产业学院管理办法 (修订)

 一章  总  则

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 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1795 ) 和《教育部办公厅  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 (试 ) >的通知》  (教高厅函〔2020 16 ) 等文件精神,进一 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 ,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扩大学生就业创业、推进

用型本科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福商特色的产业学院,培养 新时代的创新创业型商科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产业学院是指为了培养适应和引领福 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创新 人才,积极推动管、经、工、艺、文各学科融合发展,依 级学院学科专业办学优势,建设若干与地方政府、行业企 等多主体共建共管共享的现代产业学院。

第三条 指导思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 四中、五中精神,贯彻 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 以立德树 人为根本任务, 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突破传统路径依赖,  共管、共享、共赢、可持续为基本准则,深化产教融合, 发挥产业优势和企业重要教育主体作用,推动探索现代产


 

 

学院建设模式 ,建强优势特色专业 ,完善人才培养协调机 造就大批现代服务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 人才,为提高产业竞争力和汇聚发展新动能提供福商人才 支持和智力支撑

第四条 建设原

坚持育人本。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 以提高人才培养 力为核心 ,推动学校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紧密对 接,养符合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创新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持产业为要。依托优势学院专业,科学定位人才培养目

构建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切实增强人才 济高质量发展的适应性。突出学校应用创新和人才集聚优 ,强化产学研用体系化设计,增强服务产业发展的支撑作 推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持产教融合。将人才培养、教师专业化发展、实训实习 、学生创新创业、企业服务科技创新功能有机结合,促进 教融合 、科技融合 ,打造集产 、研 、转 、创 、用于一 体,补、互利、互动、多赢的实体性人才培养创新平台。

坚持创新发展 。创新管理方式 ,充分发挥学校与地方 行业协会、企业机构等双方或多方办学主体作用,加强区 业、教育、科技资源的统筹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推进共同 建设、共同管理、共享资源,探索校企联合”“校园联合 合作办学模式 ,实现现代产业学院可持续 内涵式创新发 


 

 

 二章  总体目标与建设任务

第五条 总体目

福建现代服务业发展急需为牵引 ,探索产业链 、创新 教育链有效衔接机制,建立新型信息、人才、技术与物质 共享机制,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企业兼职教 聘机制,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增强办学活力,加快建设一 人才培养、应用研究、企业服务、就业创业、继续教育等 能于一体的、行业特色鲜明的现代产业学院。

第六条 建设任

( )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面向产业转型发展和区域经济 社会需求, 以强化学生职业胜任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  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为重点,深化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合 创新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方式方法、保障机制等。 构建符合人才培养定位的课程新体系和专业建设新标准。 引企入教,推进启发式、探究式等教学方法改革和合作 任务式、项目式、企业实操教学等培养模式综合改革,促 程内容与技术发展衔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人才 与产业需求融合。协调推进多主体之间开放合作,整合多 创新要素和资源,凝练产教深度融合、多方协同育人的应 型人才培养模式。

() 提升专业建设质量。 围绕福建省重点发展领域,深 业内涵建设,主动调整专业结构,着力打造商科类优势专 推动工商管理类 (含财务会计等) 、经济贸易类、旅游与


 

 

饮类、商务数据类、语言服务类等专业集群式发展。紧密对 业链,实现多专业交叉复合,支撑同一产业链的若干关联 快速发展。依据行业和产业发展前沿趋势,推动建设一批 福建产业特色的应用型本科新专业。探索本科专业创新发 的建设路径。

开发校企合作课程。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教材编制和 设,设计课程体系、优化课程结构。加快课程教学内容迭  ,关注行业创新链条的动态发展 ,推动课程内容与行业标 生产流程、项目开发等产业需求科学对接,建设一批高质 企合作课程、教材和工程案例集。紧密结合产业实际创新 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增加综合型、设计性实践教学比重 业企业的真实项目、产品设计等作为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 践环节的选题来源。依据专业特点,使用真实生产线等环 展浸润式实景、实操、实地教学,着力提升学生的动手实 力,有效提高学生对产业的认知程度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 

(三) 打造实习实训基地。基于行业企业的产品、技术 流程,创新多主体间的合作模式,构建基于产业发展和创 求的实践教学和实训实习环境。统筹各类实践教学资源, 利用周边科技产业园、行业龙头企业等优质资源,构建功 约、开放共享、高效运行的专业类或跨专业类实践教学平 。通过引进企业研发平台、生产基地,建设一批兼具生产、


 

 

、研发、创新创业功能的校企一体、产学研用协同的大型 验、实训实习基地。

( 四) 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依托现代产业学院,探索 才双向流动机制,设置灵活的人事制度,建立选聘行业协  、企业业务骨干 、优秀技术和管理人才到校任教的有效路 探索实施产业教师 (导师) 特设岗位计划,完善产业兼职 引进、认证与使用机制。加强教师培训,共建一批教师企 践岗位,开展师资交流、研讨、培训等业务,将现代产业 院建设成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开展校企导师联 课、联合指导,推进教师激励制度探索,打造高水平教学 团队

(五) 搭建产学研服务平台。鼓励二级学院和企业整合 源,建设联合实验室 (研发中心) ,发挥学校人才与专业 性优势, 围绕产业技术创新关键问题开展协同创新,实现 知识溢出直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应用科学研究 的转化和应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校企联合开展技 关、产品研发、成果转化、项目孵化等工作,共同完成教 研任务,共享研究成果,产出一批科技创新成果,提升产 新发展竞争力。大力推动科教融合,将研究成果及时引入 过程,促进科研与人才培养积极互动,发挥产学研合作示 响,提升服务产业能力。

(六) 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强化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 机构等多元主体协同,形成共建共管的组织架构,探索理


 

 

管委会等治理模式 ,研究现代产业学院改革所需的人 事权、财权,建设科学高效、保障有力的制度体系。充分 区域、行业、产业特点,结合自身禀赋特征,优化创新资 配置模式,增强自我造血能力,打造学校产教融合的示范 ,实现教育链、创新链、产业链的深度融合。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

七条 发展规划处作为产业学院管理部门,其职责主要包 

( ) 负责制定产业学院相关管理制度文件;

() 负责指导产业学院进行组织申报、评估、立项、建 等相关工作;

(三) 负责安排产业学院建设资金及绩效评价

( ) 负责对产业学院办学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八条 由二级学院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等双方或多方主 同建立产业学院,并实行理事会下的主任负责制,具体组 形式如下:

( ) 设置主任 1 名。人选由二级学院选派具有副高职称  (含) 或博士学位在编人员担任,并报二级学院党政联席 研究予以明确,负责产业学院整体运营,确保建设目标顺 实现。具体职责:

1. 组织制订和实施产业学院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 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项目、年度工作计划等。


 

 

2. 负责产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雇 师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3. 组织制定和实施产业学院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配合学 校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4. 负责产业学院 日常事务性管理,包括教学、科研、社会 务、就业创业等工作。

5.建立产业学院报告制度,定期向学校反映质量信息。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副主任若干名。各共同发起合作单位可指定一人担任 任,协助主任做好产业学院日常事务性管理。具体工作职 责分工由主任统筹安排

() 共同组建管理团队。共同发起单位可选派高管和业务 到产业学院任职,全面参与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 业群课程体系建设;企业案例库和实践类课程开发、实践 基地建设;联合实验室、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继续教育 中心等各类服务平台

第九条 设立产业学院理事会负责行使产业学院重大决策 会由主任主持召开,副主任及发起方代表共同参与。议事 范围包括:

( 一) 研究决定产业学院重要行政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 止。

(二) 讨论产业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 研究产业学院办学中有关培养方案制定、师资队伍建 行业授课教师选派、课程建设、校内外实习实践基地、校 合科研及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继续教育 目等。

( ) 研究产业学院年度经费收入、预算等方案。

() 其他重大事项和问题。

第四章  建设培育条件

十条 合作单位至少符合以下类别之一

( ) 行政机关单位;

(二) 事业单位;

() 社会团体组织 (含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联合性 和基金会等类别) ;

( 四) 企业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 人单位;二是属于中央和地方鼓励类产业企业;三是在区 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优质企业; 四是具有行业先进管理经 和技术能力;五是具有三年以上较好业绩。

十一条 立项条件

( 一) 合作单位应当利用自有资本、人员、技术、知识、 管理等要素资源依法依规投入产业学院的办学建设,至少 确保 3 年建设期内不抽离。

() 产业学院合作类型主要包括: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 开发校企合作课程、打造实习实践基地、双师双能型教师


 

 

伍培养培训 、搭建产学研用服务平台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 化、继续教育培训、企业咨询服务等。

(三) 原则上应该稳定开展产业学院合作 ,期限不低于 3 

( 四) 行政事业机关作为合作单位,经校党委研究,可适 宽以上条件。

十二条 设立程序

(  ) 共同发起单位联合起草《XXX 产业学院合作协议 书》  XXX 产业学院建设申请书》  XXX 产业学院建设实施 方案》  XXX 产业学院管理章程》等相关文件,并由归属二级 学院组织证。其中,  《合作协议书》应包含:双方的合作模 、合作内容、办学经费来源、合作单位资源投入、收益成果 共享分成等条款。

() 经二级学院论证通过后,报归口业务职能部门对有关 容进行审核:

1.教务处负责联合培养人才类型产业学院立项审核。

2.研处负责产学研用结合类型产业学院立项审核。

3. 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开展社会服务类型产业学院立项 

4. 其他业务分管部门负责根据各自职能对其他类型产业学 项进行审核。

() 在确认符合学校对产业学院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原 、建设任务等要求后,报发展规划处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


 

 

研究审议。获批准后,进一步完善产业学院章程、基本管理 度、建设方案等相关文件。

( 四) 全校性公示 5 个工作日后, 由学校与各合作单位签订 产业学院合作协议。

三条 产业学院实行双挂牌制,福建商学院授予校内发 单位XXX 产业学院牌匾和校外合作单位XXX 产业学院共 单位牌匾,并允许合作单位在符合规定条件下在相关合作项 上命名或冠名 (含实验室、研究中心、实习基地等) 。

十四条 产业学院建设周期为 3 年。发展规划处依照产业 合作协议验收要求,并联合相关职能处室对产业学院建设 况进行持续的跟踪 、检查评估 ,引导产业学院提升建设水 产业学院建设期满后,第 4 年按照合同标准进行验收。

五章  管理与要求

十五条 资金管理

( ) 合作单位提供设立资金。具体资金数额、到账期限、 使范围等由共同发起单位商议决定。到账资金发票的开具由 商学院财务处与相应的产业学院发起人共同约定。

() 财政专项资金。是指学校拨付的运行经费。该项经费 财政专项管理办法和学校财务管理办法使用并支出,按照 项目管理规定进行验收和绩效考核。

() 运行收入资金。是指产业学院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专 务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培训费、课题研究、咨询


 

 

、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等 。该项资金可按相关财务制度使 如无制度依据,可由产业学院院务会研究明确。

( ) 资金使用及审批要求。各项资金来源,分别按各项规 出,实行逐级审批、财务监督控制的办法。校外发起单位 的产业学院设立资金由经办人提出申请,经出纳、会计人  审核后 由主任或授权副主任审批 临时性的大笔资金支 ,在院务会议备案。

() 财务信息披露要求。产业学院组建时应该提交经费预 方案报财务处审批备案 资金的使用情况每年必须披露一 次, 由产业学院在每年 12 30  日前提供相关报表。

六条 产业学院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院务会,全面总结 学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计划和落实未来一段时间工 

( 一) 产业学院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 章制度。

() 产业学院负责教学管理责任,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三) 产业学院要积极开展课程开发、校企合作教材编制 案例库编制、横向课题申报、双创竞赛等工作

( 四) 合作方应提供学生实习、实践以及就业岗位,并指 企业导师全程跟踪指导

十七条 合同解除


 

 

建单位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 由福建商学院收回相应的 学院牌匾以及取消其负责人在产业学院的任职,并且不退 还其已经投入的各项资金。

( ) 发起单位因业务转型或内部调整等原因而申请退出 

() 发起单位出现严重违法、违规以及违约行为,在行业 内造成恶劣影响的。

() 发起单位不履行相应的产业学院章程或管理办法约定 

第六章  项目合作收益

八条 在实施过程中产业学院获得的收益的,根据各方 发起合作单位约定的协议条款进行分配。其中:

1. 非营利性产业学院的合作单位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办学 余全部用于产业学院建设。

2. 营利性产业学院的合作单位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 依照《XXX 产业学院合作协议书》有关条款规定的予以处 

十九条 学校收益部分参照财务收益分配的相关规定执 。所有项目经费支出、奖励及收益,均须按财务规定执行, 得体外循环或设立小金库。

第二十条 知识产权管理与归


 

 

在产业学院合作过程中获得的产学研成果 (包括论文、 专著) ,各二级学院应明确协议所涉及的产业学院合作项目的 终成果的权属。

( 一) 以学校为主体进行的校企合作项目研究,所获得的 研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

(二) 以学校为主体进行的校企合作项目研究, 由合作方 开展研究,所获得的的产学研成果,将署合作双方名称,双 共同所有。

() 本校教师以学校名义进行的校企合作项目研究,所获 产学研成果,其知识产权由三方共同协商确定。

( ) 由校企双方共同申报 (开展) 的课题研究,其知识产 合作双方共有,或双方协商确定其知识产权归属。

第七章  考核与退出机

第二十 考核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由发展规 牵头,联合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实验实训中心、信 技术中心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考核小  ,依据合作双方签订的产业学院合同或协议等书面履约条 款,行学期末动态考核,实时监测产业学院运行情况。

第二十二条 退出机制。每学年末由归属二级学院负责人 报产业学院本年度工作总结和履约情况,并制定下一学年 学院工作计划。项目立项前三年作为建设期暂不考核,从 年起启动动态考核管理,原则上产业学院履约条款执行率 不应低于 80% ,否则,学校给予预警;预警后经整改,第二


 

 

考核履约执行率依然低于 80% ,按合约条款协商予以解除产

学院合作,所属二级学院两年内不能提出设立产业学院申请

 八章    

第二十三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由发展规划处负责 解释。

 

 

 

 

 

 

 

 

 

 

 

 

 

 

 

 

 

 

 

 

 

 

 

 

 

 

 

 

 

 

 

 

 

 

 

 

 

商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1 4 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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