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填报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高等教育学校办学点类型的梳理和数据 填报工作,按照有关文件和我校实际办学情况,《教育事业 综合统计调查制度》(2022 年) 中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办学点 填报说明,具体如下:
一、办学点类型及任务分工
无学生培养任务的科研机构:是指高校中独立于主校区、 分校区和研究生培养机构外的主要承担科学研究、科技成果 转移转化、企业孵化、社会服务等任务的研究机构。包括各 种类型、各种性质的研究院、产业研究院、工业研究院、技 术转移中心及分中心、大学科技园及分园、实验室、工程研 究中心等。(填报部门:科研处、实验实训中心)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培养点:是指为满足高等学历继 续教育教学需要,以平等协商方式与校外其他法人单位合作, 依托设点单位的场地、人员、设施等资源,开展招生宣传、 线下面授、学习辅导、集中考试、实验实训、毕业指导、学 生服务与管理等教育教学活动的场所。包括函授站、业余点、 校外学习中心。(填报部门:继续教育学院)
专门实习用地:是指独立于主校区和分校区外,有学校 产权的农场、林场、牧场、渔场、树木园、生物实习园等各 种专门实习用地。(填报部门:实验实训中心)
其他校外用房:是指有学校产权,但不承担教学、科研 任务的独立于校园外的其他用房。(填报部门:资产管理处)
二、填报内容
1.各填报部门根据校区类型、校区名称、所在地经纬度、
详细地址、是否在用等相关信息进行填报 (见下图)。
2.请各部门于 9 月 8 日上午 11:00 前填报上述信息后, 填写《高等教育学校多点办学确认表》(见附件) ,经部门主 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发展规划处备案。
附件:高等教育学校多点办学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