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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教学仪器设备及配套经费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05 11:05:07 浏览人数:

各项目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商学院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商院文〔2021〕19号),为做好 2021年教学仪器设备及配套资金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对象

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校团委、实验实训中心、信息技术中心、图书馆、财务与会计学院、传媒与会展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国际经贸学院、金融学院、旅游与休闲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二、项目安排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金额(元)

教务处

一流本科专业

300,000

试卷流转系统

298,000

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一体化平台

241,000

校团委

美育实践教育

27,800

实验实训中心

更新改造计算机

42,160

公共实验室

1,000,000

智慧教室

8,100

日常维修维护及耗材

220,000

信息技术中心

光纤改造及投影仪、交换机等配套

280,000

图书馆

图书馆门禁闸机升级改造

109,000

财务与会计学院

管理会计智慧教学平台

497,200

财税大数据基础应用教学平台

300,000

传媒与会展学院

演播厅建设

600,000

校园电视台

300,000

现代会展产业学院智能化服务协同创新中心

170,000

工商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综合软件

1,000

市场营销综合实验中心

400,000

国际经贸学院

互联网经贸学科创新平台

680,000

金融学院

金融综合实验室(硬件部分)

400,000

金融综合实验室(软件部分)

350,000

旅游与休闲管理学院

旅游线路设计实践教学平台建设

70,300

酒店管理教学系统

56,500

外国语学院

外语测试与训练系统

500,000

信息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物联网大数据技术

(即商务大数据工程研究中心)

90,000

智能电子电路实验室

489,720

艺术设计学院

环境设计专业空间设计实验室

300,000

合计

7,730,780

三、自评内容

对照报送的《福建商学院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表》开展绩效自评,填写2021年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及配套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照项目初设定的总体绩效目标,填报实际完成情况。

(二)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对照各项三级绩效指标的年度指标值,逐项填写全年实际完成值,其中:定量指标为实际完成数。

(三)未完成绩效目标或超过绩效指标值较多的原因和改进措施。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超过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值较多(30%及以上)的原因逐条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问题与建议。围绕资金管理、目标完成、项目管理提出问题与建议。

三、自评报告

根据专项资金安排原则和执行情况、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内容,撰写2021年教学仪器设备及配套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四、有关要求

2023年6月9日前,将 2021年教学仪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和自评报告报送至发展规划处 (纸质版盖章签字),电子版同步发送邮箱。

联系人:朱翰君

邮 箱:43603218@qq.com

附件:1. 2021年教学仪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 2021年教学仪器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参考格式)

发展规划处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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