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院发规〔2024〕13 号



各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推动教育领域重大设备更新,按照省教育厅、发改委通知要求,现面向全校开展教育领域重大设备更新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只支持纯设备购置,不包含新建、改建、改造等各类涉及土建的内容。
2. 要突出重点,聚焦急需和新兴领域。
3. 要体现以旧换新,不支持纯新购置项目,更新不适应教学 科研需求、性能无法达到教学科研相关配置标准或影响使用安全、已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设备。申请中央投资支持的教学科研和实 训教学设备单台(套)价格原则上要在 50 万元及以上。不支持 办公电脑、投影仪以及多媒体、电子黑板、电子屏幕等一般性通用设备。
4. 设备更新项目实行审批制,必须履行可研审批程序,不支持核准、备案项目。
5. 项目只能按核定总投资的 40%进行申请补助。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教育领域重大设备更新项目申报工作,并于 6 月 4 日(星期二)16:00 前撰写完成《福建商学院教育领域重大设备更新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请将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章的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发展规划处(连江校区自强楼316),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1443398836@qq.com。
附件:福建商学院教育领域重大设备更新项目立项申报书
发展规划处
2024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