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商学院文件
商院发规〔2024〕15号

关于编制《福建商学院2024年“一院一策”
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组织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对外合作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实验实训中心、通识教育学院:
为贯彻落实《福建商学院“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二Ο三五远景目标》(闽商院文〔2021〕40号)精神,发展规划处依据2024年第十二次校党委会、2024年第十次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的《福建商学院“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事项》,将46项指标纳入到“一院一策”考核范围内,并对各指标的2024年全校总任务进行分解。原则上,各项指标2024年全校总任务应不少于“十四五”剩余未完成任务的60%。具体通知如下:
一、科学编制《2024年“一院一策”任务分解表》
请各牵头责任部门高度重视,以“一院一策”作为贯彻落实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重要抓手,做好各二级学院2024年任务分解工作,并主动向各二级学院做好指标的考核标准、任务下达数等解释工作,督促各二级学院完成2024年“一院一策”目标,赋能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一院一策”主要计分规则
1.当二级学院未完成(或100%完成)某项指标的任务,该指标得分按照“(实际完成量÷任务数)×指标分值”进行计算。超额分值按照“超额数值×该指标平均分”进行计算。
2.若二级学院某项指标2024年任务分解数为“0”时,则二级学院该指标实际考核分数减半(即,按照“实际完成数×该指标平均分值×50%”进行计算)。
3.若二级学院某项指标2024年任务分解数≥3,且该指标任务分解数在所有二级学院中排名为第1、2位时,将进行额外分值奖励(即,设置超额奖励系数,任务分解数排名第1、2位的超额奖励系数分别暂定为3、2。当任务分解数排名第1、2位的二级学院超额完成任务时,其超额分值按照“超额完成的数量×该指标平均分值×超额奖励系数”进行计算)。
除以上三条计分规则外,学校将结合每年“一院一策”实际完成情况,对二级学院最终得分进行微调,比如“指标得分倍数封顶”“教师系数折算”等。
三、报送要求
请各牵头责任部门于6月28日(星期五)下午16:00前,将盖章、负责人签字的纸质版《福建商学院2024年“一院一策”任务分解表》(见附件)报送发展规划处(自强楼316),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1443398836@qq.com。
附件:福建商学院2024年“一院一策”任务分解表
发展规划处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