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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商院发规〔2025〕6号 关于开展学位培育点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2/08 10:56:49 浏览人数:

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学位授权点培育建设相关工作安排,拟开展学位培育点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扎实推进各培育点在学科特色、学科队伍、人才培养、环境与条件等方面建设,通过开展年度过程性考核,推进学校学位培育点达到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

二、时间及地点

2026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对象

(一)培育点

省级培育点:应用统计、国际商务、会计;

校级培育点:工商管理、新闻与传播、翻译。

(二)学科带头人

学科带头人:陈灏、张美涛、武志勇、余高锋、余权。

四、考核内容及形式

(一)现场汇报。学位培育点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汇报2025年学位培育点建设情况及成效。包括当前基础、学科发展方向、关键指标对标分析,2026年建设思路、目标和举措等内容。汇报时长不超过15分钟。

(二)专家指导。校外专家根据学位点建设情况,对照学位点建设标准进行评议指导。

(三)部门评议。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科研处、发展规划处对学科带头人进行评价。

五、材料提交

各学位培育点提前准备年度建设过程性材料:

(一)福建商学院专业硕士点培育项目任务书(2025年)。

(二)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附件1),以及填入简况表中的建设成果支撑材料汇编,支撑材料包括教科研立项、竞赛或奖励文件或证书,论文发表信息及原文等,支撑材料汇编需加目录,按简况表内容顺序排序。

(三)学科建设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附件2)。

(四)学科建设经费绩效目标自评报告(附件3)。

以上材料于2026年1月6日(周二)前发送至指定邮箱,一式9份纸质版1月9日(周五)前报发展规划处,其中简况表支撑材料汇编提交一式3份(专著可提供1份)。

六、注意事项

(一)学位授权点简况表中除另有说明外,所填报内容一般为2024年1月1日以来数据。

(二)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过程评价既是对学位点年度建设成效的考核,也是对学科带头人年度工作成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对学位培育点支持、学科带头人年度奖励性绩效发放的依据


附件:1. 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

2. 学科建设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3. 学科建设经费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发展规划处

2025年12月8日

(联系人:郭竞,邮箱:fjsxyfgc@fjbu.edu.cn




福建商学院发展规划处                                                 2025年1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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