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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院发规〔2026〕4号 关于下达2026年硕士专业学位培育点经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29 11:28:18 浏览人数:

金融学院、国际经贸学院、财务与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传媒与会展学院、外国语学院:

根据《关于下达2026年部门细化预算的通知》(闽商院文〔2026〕 7号)及学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硕士培育项目经费预算下达给你们(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对象

省级专业学位硕士培育点:应用统计、国际商务、会计;

校级专业学位硕士培育点:工商管理、新闻与传播、翻译。

二、经费管理

(一)硕士培育项目经费应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资金等行为。项目承担单位应负责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项目负责人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负责。同时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硕士培育项目按年度预算管理。各项目可根据项目建设实际进展,做好经费预算,各学院应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报销。预算执行中形成的年度资金结余,原则上由学校收回。

(三)支出用途主要包括平台/团队建设费、出版/文献/版面/信息传播、数据采集费、调研差旅费、专家劳务费、会议费等与学位点培育直接相关科目。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偿还债务、支付罚款、支付利息、捐赠赞助、对外投资等支出。

三、材料提交

(一)请省级专业学位硕士培育点学院5月13日(周三)前报送电子版和一式3份签章纸质任务书绩效目标申报表预算表及承诺书(附件2-4)

(二)校级专业硕士培育点学院于5月13日(周三)前报送一式3份绩效目标申报表。

(三)请所有培育点学院年底前做好绩效自评工作,12月24日(周四)报送电子版和一式2份签章纸质绩效目标自评表、自评报告,1份报销登记卡复印件(附件5-7)。


附件:1.2026年硕士培育项目经费安排表

2.专业硕士点培育项目任务书

3.硕士培育项目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

4.硕士培育项目经费预算表及承诺书

5.硕士培育项目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6.硕士培育项目经费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7.硕士培育项目经费报销登记卡



发展规划处

2026年4月29日

(联系人:郭竞,邮箱:fjsxyfgc@fjbu.edu.cn





福建商学院发展规划处                            2025年4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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